安南属明时期政区地名变动初探
安南属明时期政区地名变动初探
文/郭声波 魏超
[关键词]安南属明时期; 地名; 变动
[摘 要]安南属明时期建立的交趾布政使司在沿用陈、胡朝府、州、县旧制的同时,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主要体现在政区名称的更改,然学术界对此鲜有关注。本文通过系统梳理这一时期政区及地名的更改,以及通过对政区通名的研究,进而探寻这一时期政区改名的背景及意义。
[作者简介]郭声波,暨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魏超,暨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历史地理专业 2009 级硕士研究生。
1407—1427 年是安南属明时期,明朝设置了交趾布政使司等统治机构,对胡朝原有行政区划做了调整,合并裁省了部分府、州、县,更改了很多政区地名。尽管学术界对此已有一些研究,如华林甫对于越南地名的研究即涉及这一时期的地名变动,但语焉不详。我们结合相关汉越史籍,参考有关学者著述,拟从各个方面论述这一时期越南地名变更的情况,如命名原则、命名背景、政区通名等,以探究汉文化对越南的影响。这对于研究越南历史、中越文化交流、中越关系史等问题当不无裨益。
一明朝永乐五年所设交趾布政司府、州、县数目考
《明太宗实录》( 以下简称《实录》,1962 年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红格抄本)载: 永乐五年( 1407 年) 六月,“定交趾所隶州县交州、址北江、谅江、三江、建平、新安、建昌、奉化、清化、镇蛮、谅山、新平、演州、义安、顺化,总十五府。” 又言: “( 永乐六年六月) 己丑,吏部尚书蹇义等同六部尚书奏: ‘新城侯张辅等平定交趾,建设军士衙门总四百七十有二,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各一,卫十,千户所二,府十五, 州四十一, 县二百八。’” 这正与《殊域周咨录》所载“交南平,得府十五,州四十一,县二百八,户三百一十二万”之府、州、县总数目相符。
然据《实录》永乐五年六月记载的分州县数目及名单总计,交趾布政司总共设县 210 个,与上述记载总数目并不吻合。经与完全照抄《实录》永乐五年六月条文的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云贵交趾” 篇比对,发现原来是红格抄本《实录》府州县名单在交州府利仁州中漏列了古者县( 原书六县,实列五县) ,在新安府东潮州中漏列了东潮县( 原书四县,实列三县) ,我们认为这就是两个不同的总县数的来源,显然,应当以“二百一十县” 为是。《天下郡国利病书》“安南国” 篇也载有永乐五年的州县名单,但又在义安府下漏载了驩州及其所领 4 县。
《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安南的内容,部分当是抄录《殊域周咨录》之记载,甚至连错误也一并沿袭,如《殊域周咨录》在记载所设 15 府时言: “北江府领州三县七”、“三江府领州三县七”, 《天下郡国利病书》此处记载与其完全相同,只是在附县名录的记载中,北江府却领州 3、县 13,三江府领州 3、县 9,多了 8 个县。同样,《殊域周咨录》记载义安府时少了“驩州” 及所属 4 县,顾炎武如法炮制,延续错误。
《殊域周咨录》所载 15 府分别是: 交州府、北江府、谅江府、三江府、建平府、新安府、建昌府、奉化府、清化府、镇蛮府、谅山府、新平府、乂安府、顺化府、太原府。对比《实录》所载,这个政区名录是永乐十三年( 1415 ) 裁并后的 15 府之建置。《殊域周咨录》所列15 府的属州数是 36 个,属县数是 176 个,又演州、宣化州、嘉兴州、归化州、广威州 5 个直隶州所属县数是 22 个,总县数是 198 个。如前述,《殊域周咨录》在记载北江府和三江府时,实际少算了 8 个县,再加上遗漏的“驩州” 所属 4 县,正好也是 210 个县。如此,《实录》、《天下郡国利病书》“云贵交趾” 篇、《殊域周咨录》三者记载的府州县数目皆可相应吻合,证明永乐五年六月交趾布政使司属下确为 210 县。
黎正甫之《郡县时代之安南》一书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并没有弄清楚这些县数目不同的原因。日本学者山本达郎对安南古史有精深的研究,他也发现了永乐六年六月蹇义奏议县数与五年六月府州县名单不一致的情况,他怀疑永乐六年六月以前可能发生过州县省并。但我们认为这种怀疑不能成立,因为永乐六年六月以前,交趾地区尚未完全平定,明朝不可能过早进行州县省并,而且山本也没有指出省并的是哪两个县。
新近出版的郭红等所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认为,永乐五年所辖县数是 211 个,《实录》等缺载顺州之“石兰” ( 亦即“不兰”)县,原因是《实录》所载永乐十七年省并之县还有顺化府之顺州“不兰”。按明陈循所撰 《寰宇通志》顺化府载有 “石兰”,佚名撰 《安南志原》顺化府载有 “不兰”,《读史方舆纪要》顺化府记为“石兰”。对比《实录》所载逐年裁省政区情况,可知上述三书所载政区名录断限都是永乐十三年八月,因此“不兰” 县虽然可以肯定在永乐十三年八月以前已存在,但是《实录》等所载永乐五年六月州县名单( 包括永乐六年六月蹇义奏议) 并无该县位置,所以我们认为郭红的判断是错误的,石兰县只能设置于永乐六年七月至十三年四月之间( 四月以后,交趾州县有减无增) 。
还有一些记载的县数与此不同,如丘濬《平定交南录》之“一百六十六县”,《明史·张辅传》之“县一百八十”,《明史·安南传》之“一百八十一县”,很明显这是指永乐四年至五年间从胡朝取得的府州县数。张辅《平定安南露布》云:“通前所平州府四十八处、县一百八十六处。”可知上述不同的县数,都是“一百八十六”之脱误。此数较之“二百一十” 尚少二十余县,可能是当时还有一些州县尚未投降明朝的缘故。
另外,黎正甫误书永乐五年的丘温县为“邱温县”,多翼县为“多翌县”,河瑰县为“河块县”,仙吕县为“仙昌县”,古弘县为“古宏县”、具熙县为“真熙县”,礼悌县为“恺悌县”,持平县为 “持羊县”; 山本达郎误书河瑰县为“阿瑰县”,支俄县为 “支峨县”,茶偈县为“黄偈县”,溪锦县为“溪绵县”; 郭红误书善才县为“养才县”,洮江州为“姚江州”,河瑰县为“阿瑰县”,四岐县为“西岐县”,仙吕县为“吕县”,杯兰县为 “怀兰县”,利蓬县为“利逢县”,思蓉县为“思容县”,蒲苔县为 “蒲台县”,因与下文有些关系,也是必须指出的。
二交趾布政司政区地名改名研究
明朝统治安南的 20 年时间里,进行了系统的行政地名更改,考察这些政区改名,不难发现,明朝政府有意施加汉文化对越南的影响。
永乐五年,“胡氏就擒,明诏求陈氏之子孙立之,官吏耆老皆言‘陈氏无可继者,安南本交州,愿复古郡县。’”于是在当年六月宣布设立都、布、按三司及府州县,制同中原,并在胡朝原有政区地名基础上更改部分府、州、县名,如表 1:
表1 反映了各级政区的改名情况,我们还可以根据改名原因分成几类加以讨论:
一
避讳
中国历代因避讳而更改地名的情况不在少数,明朝设置交趾布政司,同样如此。
二
美愿
地名通常会表达一些人们的美好愿望,或彰德教,或祈和平,或彰国威。明朝平定交趾后所改地名也体现了这些特色。
1. 彰德教。中国历代王朝皆视周边民族和国家为荒野之地、蛮夷之群,中原王朝在占领这些地区后,自然要体现其文化繁昌,广布教化的思想。交趾布政司设立之初,即改一些地名,如宣光州改为宣化州,就含有弘宣教化之意; 佛誓县改为善誓县,就意喻向善。
2. 祈和平。祈祷和平安定、国泰民安,是中国封建时代表达美好祝愿的主要内容。这类地名的改更在明初的交趾占了大多数。如建兴府改为建平府,布政州改为政平州,古战县改为古平县,上路县改为路平县,左布县改为左平县,独立县改为平立县,安兴县改为安和县,布政县改为政和县等。封建统治者对于一些新定之地,往往也要更改名称,以表达安边靖远之意,如新兴府改为新安府,安邦州改为靖安州,日南州改为南靖州,统兵县改为统宁县,独立县改为平立县,安邦县改为同安县。
3. 彰国威。边疆偏远之地是封建统治的薄弱地带,统治者往往喜欢通过彰显国威来保持安定,这在地名上可略见一二。如龙兴府改为镇蛮府,一方面为了避讳省去“龙”字,一方面所改之名显示了明朝统治者对边疆民族的一种歧视,“镇蛮”即镇抚蛮夷之意; 另如把国威州改为威蛮州,“国威”是安南王朝为了彰显其威严的地名,明朝以胜利者自榜,自然要消除其权威,并且以“蛮”相待,改为“威蛮” 即是此意。这些地名具有强烈的民族压迫色彩,不受当地民族欢迎,当明军退出交趾之后,很快就被后黎朝改掉了。
三
除旧或复古
三交趾布政司政区通名研究
越南汉唐以前属中国,自吴权割据、李氏建国,开始逐渐脱离中原王朝。然越南与中国一衣带水,长期受中国文化影响,各种制度均模仿中原王朝,“因而在地名学方面,越南历史上的政区如郡、县、道、路、镇、府、州、省等地名通名,莫不学自中国。”
明朝初平交趾之时,除去所置府、州、县三级政区外,似尚有 “镇” 之建置。如 《实录》 载:“永乐六年正月戊辰,设交趾太原、嘉兴、广威、天关、望江、临安、新宁七镇金场局。”“永乐六年六月戊子,…… ( 新城侯张辅) 言:‘交趾旧太原等五镇已改为州,余天关等十三镇未改。’”又载:“永乐十一年十二月壬子,…… 追至爱母江,得阮帅所遗伪入内检校太傅并义安、新平、顺化三镇骠骑大将军印。”
这些“镇”应该就是陈、胡朝遗留下来的,明朝占领安南后,没有将“镇” 全部改掉,而是用其就地安置投降的胡朝官员和将领,一方面以表抚慰,一方面是“以夷制夷” 政策的实施。如“莫迪、莫遂、莫远及阮勋冒姓莫者,皆不得志,迎降于明,明并授以官。”“建兴人阮日坚聚众杀镇抚使潘和甫,降于张辅”、“明人以山林隐逸、怀才抱德……搜寻各人正身,陆续送金陵授官,回任府州县,稍有名称者皆应之。”
陈、胡朝“镇”的设置多在重要地区,明朝打败胡朝后进行改制,在当时的形势下,某些镇就地变成卫所,继续执行防御功能,如王颋研究陈朝光泰十年( 1397 年) 时有宣光、京北、谅山、新安、西平等镇,而这些镇的所在正是此后明朝所设卫所的地域范围,如明朝曾设置谅山、新安、新平、演州等卫。我们推测,陈、胡朝一些“镇”与交趾布政司“卫”之建置之间存在着某种转化关系。可能有些“镇”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卫”,而有些则降为更加低级的单位,如清都巡检司等,以致史书中对此鲜有记载。
明朝在安南统治时间不长,加上期间各种反抗势力此消彼长,从未间断,所以明朝在安南的实际控制区仅限于几个据点,即交州、义安、清化、顺化等地,从明朝在交趾地区所设卫所来看,也主要是在交州、清化、谅山、新平、顺化、新安等地,其中交州府设卫最多,而大部分地区控制力并不强,基本上是控制在土官手里,而这些土官多是陈、胡朝旧臣,以致会出现黎利揭竿抗明,各地皆蜂拥而反的局面。史载,“帝( 黎利) 至东都三日之初,京路及各府州县人民,边镇酋长皆辐辏军门,愿效死力以攻各处贼城。”“时关以东,群盗蜂起,所完者交州一城耳。盖新设州、县、军、卫太多,交人久外声教,乐宽纵,不堪官吏将卒之扰,往往思其旧俗,一闻贼起,相扇以动。”如果不是控制力不强,这些地方不会动辄反叛,一反就可以很快围攻到交州府治,所经之地如入无人之境,黎利“命黎篆、黎可、黎秘等领兵二千余人出天关、国威、嘉兴、临洮、三带、宣光等路,掠取其地。……又命黎仁澍、黎备等领兵二千余人出天关、天长、建兴、建昌等府。”对此,明军毫无良策,不是派兵镇压,就是据守城池以待援兵。
由于史书记载不详,对于这些“镇”的建置情况很不清晰,其建置与府、州、县是否有重叠、建制隶属等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四小结
明朝占领安南后,设置交趾布政司,其所颁布的一切制度规定,无不渗透着统治阶级的管理思想和其自身的特点。
1. 安南自李朝独立,凡几百年,尽管已形成独立意识和文化特色,但在某些方面仍然留有中国文化的遗痕,因此明朝恢复对安南的统治后,并未像在东北、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那样广设羁縻卫所,而是设立交趾布政司,按照内地标准设置政区,而且大改地名,把带“龙”、“凤”、“上”、“天” 等字眼的地名基本改换,这一点就与当时明朝其他地区不同,如广西的龙州、陕西的凤翔府、南京的凤阳府等,沿用未改。这可能与交趾地区历史沿革比较特殊有关。
2. 交趾布政使司的行政建置和地名更改一方面加强了政区及地名的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又体现了大汉族主义思想,是一种高压同化政策的实施。张辅在任时,尚能平衡各种势力,“辅凡四至交趾,前后建置郡邑及增设驿传递运,规划甚备。交人所畏惟辅。辅还一年而黎利反,累遣将讨之,无功”。但是继任者皆不胜任,且贪污苛刻,加之诸多原因,当地人民不断反抗,使得交趾布政司存在时间很短。因此,这一时期政区地名的变动,并没有像其他文教政策一样,深刻影响其文化的发展。后黎朝建立后,所有明朝更改地名全部作废。
3. 交趾布政司作为当时管理交趾地区的高级行政单位,与中原地方建置相比,在府、州、县层级之外,还保留有“镇”这一建置单位,这与交趾初平,各种秩序仍然很混乱,很多投降的胡朝官吏就地安置有关,此外就是反抗不断,需要加强防守和管理所致。后来随着形势好转,才陆续转置为府州、卫所、巡检司。
来源:《东南亚研究》2012年第4期
作者:郭声波 魏超
选稿:常宏宇
编辑:洪珊
终校:郭娟
审订:耿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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